来源:乌恰县人民政府 发布人:学林网 发稿日期:2023-10-29
2023年度克州州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转任规定》《公务员调任规定》《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以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规定,克州党委组织部决定开展2023年度州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职位
州直各类机关内设机构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层次职级职位,详见《2023年克州州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参照执行。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克州各县(市)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乡镇(街道)党政机构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担任科级领导职务或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层次职级的公务员、工作人员。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等大是大非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表里如一。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4.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现任职务职级须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职务(职级)层次范围。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以及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除以上基础条件外,报名人员应当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3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并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县、乡机关新录用公务员须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
工作经历、任职经历和年龄等计算时间截止至2023年10月。
(三)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遴选的情形: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7.未满国家、自治区规定的服务期限或对公务员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8.尚在任职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9.公开遴选后可能形成回避关系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对正在承担重大专项任务和重要职责,如担任村级党组织书记等工作的基层干部,在保证完成工作任务的前提下,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批准后可以报名参加。
三、程序步骤
(一)职位查询
报名人员可登录克州党建网(www.xjkzdj.cn)查询职位表。如需咨询具体职位条件的有关事项,可按照职位表中公布的咨询电话直接与公开遴选单位联系。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10月7日—10月15日)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
报名人员点击http://124.119.14.10//default.aspx?kszx=201813进行网上注册,设置个人密码,填写详细信息。下载并填报《克州州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经所在单位、任免机关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携《报名推荐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证明遴选职位要求条件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前往县(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报名人员通过报名系统上传《报名推荐表》扫描件、近期2寸白底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规格为20K-50K),视为报名成功。
各县(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收到报名材料后,24小时内完成资格审查,并及时向报考人员反馈结果。对符合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向报名人员反馈理由;对填报资料不全的,注明缺少的内容,及时通知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补报。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报名推荐表》的,不予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系统用户名和个人密码是查询资格初审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依据,请报名人员务必牢记。
2.职位调剂。公开遴选各职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遴选计划人数比例不低于3:1。因未达到比例导致职位被取消的,州委组织部于10月16日通知报考人员改报其他职位,报考人员于10月17日18:00前,在报名系统中重新修改报名职位,随后完成《报名推荐表》填报及资格审查,再次上传报名系统。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职位的,视为放弃。
3.下载打印准考证。10月18日,完成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遴选资格;报考职位以报名前的职务(职级)为准,报名后借机提拔领导职务、调整职位或者晋升职级的,终止其遴选程序,不再作为遴选人选。
(三)笔试(10月21日)
1.笔试时间。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科目。笔试设置《综合能力测试》一科,时间为15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采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命题和答题,主要测试报名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字综合能力以及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素质。
3.成绩查询。报名人员可登陆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面试人员与拟遴选职位人数3:1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个别职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适当降低面试人选比例,但不得低于2:1的差额考察比例。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须在正式面试前一日电话告知州委组织部。
2.面试方式。面试由州委组织部统一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满分为100分,重点测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成绩计算。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各占50%确定考试综合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具体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面试工作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及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
(五)考察
1.确定考察对象。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2:1差额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对于数量在2人以上的遴选职位,可适当降低差额考察比例,但一般不低于1.5∶1。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名顺序确定考察对象。
2.考察时间及方式。由公开遴选机关(单位)进行考察。考察环节出现空缺的,按照面试环节通过人员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公开遴选机关(单位)严格执行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选派2名及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及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匹配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州直机关。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提供客观真实反映考察对象现实表现和廉政情况的意见,由党组织书记、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签字。
公开遴选机关(单位)考察方案及时报州委组织部进行审核,考察结束后形成考察工作报告、考察材料报州委组织部备案。
(六)确定人选
考察结束后,公开遴选机关(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用人选,并将人选名单报州委组织部。
(七)公示及办理相关手续
1.公示时间。州委组织部对拟用人选在克州党建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办理手续。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遴选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县(市)组织部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人选设置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内原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考核不合格的,返回原单位工作,相关情况报送州委组织部。
四、其他事项
1.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务员主管部门、公务员考试机构、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2.报名人员在参加考试期间,应及时登录指定网站查询相关工作安排并且要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州委组织部或遴选机关及时联络,因未及时查看公告和所填报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3.拟选用人员正在承担重大专项任务和重要职责(如“访惠聚”、驻村管寺、担任村党组织书记等)的,在保证完成任务的前提下,可以先办理转任等手续,待其当年专项工作期满后到公开遴选机关(单位)工作。
4.严肃工作纪律,对公开遴选工作中违纪违规的报考人员,取消其公开遴选资格。对公开遴选工作中弄虚作假,不认真审核把关的机关(单位)和工作人员,按照管理权限追究相关责任人及其所在机关(主管部门)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公开遴选工作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电话0908—12380。举报人员要求解释、答复调查处理有关事项的,须实名反映。
6.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等事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以克州党建网发布为准,不再另行通知。
政策咨询电话:0908-4230529(10:30—14:00、16:00-19:30)
12月26日19:30-21:00
12月11日19:30-21:00
12月05日19:30-21:00